张晓岚律师于2014年8月22日参加学习“全市律所合伙人走群众路线”活动,以“弘扬十八大精神,坚持走群众路线”为宗旨,学习的主要内容有:一、明确法治是治国的基本前提,法治是治国强政的根本途径;二是强调惟有摒除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,才能扫除法治进程过程中的一切障碍,法治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,法治是全体人民共同实践的结果;三是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