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日下午,我所刘辉主任被阜宁法院邀请开展破产审判业务知识培训,阜宁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顾忠勇主持培训,民二庭、执行局部分干警参加培训。
培训中,刘辉主任以“以破产法原则的再认识实现企业破产的价值”为题,从债权人自治原则、尊重非破产法规范原则、公平原则等方面进行了阐述,授课内容详实,结构严谨,为破产案件审理提供了借鉴意义。
阜宁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顾忠勇主持培训并从加强执转破衔接、破产案件办理、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、营造公正透明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,充分阐述了此次培训会议的重要性,勉励参会法官、干警珍惜学习机会,切实提升审理破产案件理论素养及实务能力,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新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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